
我当时料不到自己六年后会来北京读书,更料想不到,几经折腾,绕过大半个北京城,最后安居的,竟然就在这条街上。小店仍在,却是我的邻居了。
谈谈对北京的感觉。第一次到北京,是在1998年,我参加一个交流团,和一帮同学到北京某著名大学上一个月的课。那时候大家都戏称这种交流团作「朝圣」。事实上在我1996年进香港大学的时候,当时虽未回归,但大学里早已刮起「朝圣」的风气,各系各学会都有组织北京交流团,仿似没去过北京的就追不上潮流。所谓「朝圣」,主要内容都是上上课、和当地大学生搞搞联欢,再逛故宫天坛长城等名胜,还有指定动作,包括在天安门的回归倒数的大牌子前拍照(在我去北京时换成了澳门回归倒数计时)、吃北京填鸭、在王府井血拼被宰一下等。我和同学去北京,名义上是来学普通话和认识中国文化,实质是疯狂的北京一月游,经常逃课跑到城里逛。北京太丰富,单是故宫就逛了三整天,一个月怎会够用。我的同学都只图新鲜,去到哪里都是拍拍照片扰嚷一番就走。渐渐地我感到厌烦,就经常掉队迷路去。北京是迷路的好城市,走进胡同里出不来,左转右拐,往往会去到一些不知名的地方,突然出现一抹街景,斜阳西照下,略带苍茫,是黑白电影里见过吗?还是前世的印象?说不出来。倒吸一口气,莫名的感应。

很快,我就爱上这地方了。
北京人很有意思。我的第一个印象,是北京人很爱吵架,嗓门子特大,服务员都很有社会主义的威严。但细心看下去,又不是这样。我上了一辆公交车,没有座位了,只能站着挤,售票员呼呼喝喝的,叫这个买票,那个往里走。但转过头来,看见一个老太婆上车,她就变了个样,一脸温柔的扶老人家上车,再斥令旁边的一个小伙子让座,至老太太下车,还亲手扶对方,说「老太太过马路小心点,嗯?」确保老人家安全过路了才下令关门开车。邮局的阿姨也是这样,一幅爱理不理的,一问三不应,我要寄书,不知该怎办,着实急了,她看在眼里,水杯一放,走了出来,唠唠叨叨说这个也不会啊,二话不说,亲身找来纸盒,仔细给我把书装好,又找来旧报纸揉成一团填塞余空,再演一下身手,以手工艺的标准的把包裹包扎,然后指导买邮票、填地址,啰嗦提醒各种秘诀,犹胜家里的妈妈。
我眼中的北京老百姓大槪就是这样,率真可爱,是有点烦,却很有人情味。
那一个月,我还在校园里结识了两个新朋友,他们请我吃饭,在一条横街,都是什么羊肉串烧烤之类的。我被领进一个小店,也是很狭小的,家庭式作业。店子虽不起眼,美味却一试难忘,满满的点了一桌,至实在撑得不成才告投降。老板娘招呼十分殷勤,还赠我们特色甜品,虽已撑死了,竟然又把那一盘吃清光。买单一看,才每人十来块,实惠非常。
这间小店,我念念不忘,以后三次和朋友来北京玩,我都带他们来这里吃,每次大家都赞不绝口,比前门的北京填鸭更令人满足。
我当时料不到自己六年后会来北京读书,更料想不到,几经折腾,绕过大半个北京城,最后安居的,竟然就在这条街上。小店仍在,却是我的邻居了。
摘自港人语 http://www.ftchinese.com/ftblog/u/hius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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